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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荣誉 | 拓品新消费团队办理的钜洲资产私募基金致损索赔系列案件成为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


中闻所拓品新消费团队办理的钜洲资产私募基金致损索赔系列案件成为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度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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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钜洲资管成立“钜洲智能制造2018”私募基金并任管理人,招商证券任托管人。《私募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主要投资于合伙企业明安万斛,并由明安万斛对卓郎智能进行股权投资。

2016年6月,钜洲资管的实控人钜派集团就案涉基金进行推广,材料中载明明安万斛有国投明安和汇垠澳丰双GP保障等信息。经推介,投资人签署《风险揭示书》后,与钜洲资管、招商证券签订《私募基金合同》认购案涉基金。钜派集团直接向投资人出具《资金到账确认函》,载明“投资人通过钜派投资推介自愿认购【钜洲智能制造2018基金】”、“钜派投资会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该产品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

此后,招商证券根据钜洲资管的指令,分别向钜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钰茂公司划付了销售服务费,向明安万斛划付230,006,400元资金。

2019年10月28日,钜洲资管发布公告称:明安万斛管理人国投明安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周明,伪造交易文件,恶意挪用基金资产,于2019年10月20日失联,钜洲资管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19年10月25日出具了《受案回执》。次日,案涉私募基金召开投资人电话会议,钜派集团经理在会议中介绍了相关情况。

另查明,2016年5月,国投明安、汇垠澳丰、钜洲资管共同签署《合伙协议》,成立明安万斛,约定:国投明安、汇垠澳丰为普通合伙人,钜洲资管为有限合伙人,但汇垠澳丰未正式登记成为明安万斛的普通合伙人。

投资人因追索投资无果,特委托中闻拓品新消费律师团队进行维权。

中闻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接受投资人的委托,根据投资人的诉求,团队律师缜密分析、研究案情、制定合理策略,并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解除案涉《私募基金合同》;2.钜洲资管返还投资人投资款及认购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4.钜派集团与钜洲资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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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钜洲资管赔偿投资人基金投资款损失及认购费损失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钜派集团对钜洲资管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钜洲资管、钜派集团提起上诉。上海金融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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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李亚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平台”执行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 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 业务领域:公司业务,金融业务,互联网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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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王维维


 中闻互联网与传媒法律业务部主任,前京华时报、北京日报记者,前团中央未来网报道部部长


● 业务领域:新消费,商业合规,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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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肖敏

● 中国传媒大学硕士

● 业务领域:公司业务、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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